依托单位及秘书处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长效机制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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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广岭,赵正国,李峰.依托单位及秘书处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长效机制的影响[J].创新科技,201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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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广岭 赵正国 李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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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长效机制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应有之义,也就是说,联盟就是要克服以具体项目为纽带的产学研合作的短期行为,而使合作能长期、有效和持续地进行。联盟是一种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其突出特点是有依托单位,并设有负责日常工作的秘书处。这样依托单位性质和秘书处建设情况就与联盟的发展,特别是长效机制的构建和完善密切相关。现实中,依托单位及秘书处的状况怎样?其不同类型对联盟长效机制有何影响?今后应该怎么办?为此笔者进行了考察访谈和具体分析,以期在弄清、弄懂现实的基础上,总结经验,提出政策方向,推动联盟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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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效机制 技术战略联盟 秘书处 产业技术创新 相对独立 高等学校 行业协会 科研机构 单位性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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