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项目合同管理 |
| |
作者姓名: | 谢丽丽 陈娟 王洪军 |
| |
作者单位: | [1]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辽宁分公司 [2]丹东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3]东北金城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 |
摘 要: | 本文通过对项目合同管理的前提、价值、基础、主体、焦点、未来等基本问题的探讨,得出结论:法治时代必然实行"合同之治,契约之理";通过合同管理提高核心能力;坚持按优良的合同办事,不断完善合同条款;充分发挥监理工程师的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善于通过合同索赔斗争,争取多赢;进一步推进项目合同管理。
|
关 键 词: | 项目 合同 管理 FIDIC合同条款 监理 索赔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