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不具有琉球主权之国际法渊源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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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学章.日本不具有琉球主权之国际法渊源考察[J].咸宁学院学报,2012,32(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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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学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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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外经贸学院 经济贸易系,福建福州,35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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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琉球是中国明、清两代的藩属国,二战前被日本吞并,改为冲绳县。二战期间,中、美、英、苏签订《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间接地对琉球处置作出原则性规定,日本以日本《投降书》的书面形式明示接受上述两国际条约。本文考察历史史实及对上述三个条约进行国际法解读,推论出"日本不具有琉球主权"这个结论,以正视听、扶正压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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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琉球 冲绳 国际法渊源 国际条约 开罗宣言 波茨坦公告 日本《投降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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