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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技术决定论辩护
引用本文:陈昌曙,罗茜.为技术决定论辩护[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23(9):96-97.
作者姓名:陈昌曙  罗茜
作者单位:东北大学文法学院,沈阳110004
摘    要:在学术界,大多数学者认为技术决定论应当批评,技术决定论是错误的,至少是片面的;有一些学者直率承认自己是技术的社会建构论者或技术的社会建构论者,还没有听说谁承认自己是技术决定论者。本文为技术决定论辩护,自然是孤立的。但是,为技术决定论辩护,又不是偶然的,在我(陈)过去写的东西中就有技术决定论的倾向,现在不过是把倾向变成直白。

关 键 词:技术决定论  辩护  社会建构论  学术界  学者
文章编号:1000-8934(2007)09-009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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