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高等院校学报是反映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重要窗口;是开展学术交流,积累和提供科学资料的重要载体;也是发现、培养人才,促进教学、科研发展的重要园地。学报工作是教学、科研事业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之一。根据省高等教育局颁发的《广东省高等学校学报工作暂行条例》精神和兄弟院校学报工作情况,制定本条例,以推动我院学报工作健康发展,不断提高我院学报质量。 第二条《东莞理工学院学报》是以教育科学、工程技术为主,突出应用技术,并兼顾其他相关学科的学术性季刊(目前暂为半年刊)。其主要任务是发表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教学、科研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尤其是具有实际应用意义的文稿,以促进教学、科研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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