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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物权形式主义中的物权行为
引用本文:李琳.论物权形式主义中的物权行为[J].科技咨询导报,2013(20):229-229,247.
作者姓名:李琳
作者单位:北京林业大学法学系,北京100083
摘    要:物权形式主义是指物权变动除了债权合意外,还需当事人另外就物权变动做成一个物权合意,并履行登记或交付的公示方法。在物权形式主义下,若要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效果,需要债权行为、物权合意以及公示。这与基于法律行为引起的物权变动的立法模式下的意思主义、债权形式主义有很大的区别。

关 键 词:物权形式主义  权行为  独立性  无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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