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共享经济作为一种新型的消费模式,在全球范围内飞速发展。在这样一种本质为"技消费"的新型消费形态中,信息技术在其中既"解蔽"又"遮蔽"了消费:一方面,它使我们已有的消费需求实现了从一定程度的"混沌"到更为清晰明了的转变,同时又使我们潜在的消费需求得到挖掘,使我们能够更好地认识消费,从而通过技术使得消费在更高层面上实现人的存在本性——需要;但另一方面,它会使共享经济中我们的消费理性和消费技能建立于技术理性之上,消费者受到技术更大的"宰制",这可能引发"技术理性战胜个体理性"和共享经济中"操作自主性"的加强。为了避免共享经济中新的消费"遮蔽"所带来的负面可能性,需要在社会建构技术的基础上,改写已有共享经济中的"技术代码",从而避免消费个体可能因"遮蔽"所带来的新的"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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