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医疗损害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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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钱瑜.浅谈医疗损害的赔偿[J].科技咨询导报,2007(3):188-1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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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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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 黑龙江哈尔滨,15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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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人们权利意识的高涨,医疗损害还可以表现为对患者隐私权、名誉权的侵害。因患者的伤亡、人格权的侵害还给患者家属带来财产和精神上的损害。1]损害可以分为财产损害和非财产损害,其中财产损害有又可以分为积极损害(直接损失)和消极损害(间接损失),非财产损害就是精神损害。笔者将依据这种分类对医疗损害赔偿进行阐述,将其分为积极损害赔偿、消极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三项内容来分别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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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医疗损害 损害赔偿 |
文章编号: | 1673-0534(2007)01(c)-018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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