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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由己的清初皇族婚姻
摘    要:努尔哈赤既是二国之主,又是家族的家长,无论从哪个身份来看,他都对其兄弟子侄的婚姻有决定权。太宗初年从国家礼制上明确了这一制度,但仍不时有人违反这一规定。天聪二年,多铎欲娶阿布泰之女,“阿济格不奏请于上,又不与众贝勒议,擅令阿达海与多铎为媒,又同阿达海至阿布泰家视其女”,阿济格因此受到惩罚。

关 键 词:婚姻  清朝  历史文化  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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