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太天国后期在江浙一带实行的土地政策的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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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蒙毅莲.试论太天国后期在江浙一带实行的土地政策的性质[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198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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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蒙毅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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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太平天国后期在江浙一带究竟实行么什样的土地政策?这个土地政策的性质是什么?这个问题在学术界有争论。我是这样认为:太平天国后期在江浙一带实行的土地政策主要是“照旧交粮纳税”,允许地主收租。“着佃交粮”与“领凭后租田概作自产”,只是作为这一政策的补充形式而实行的。这个政策基本上维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但在执行的过程中,对封建地主阶级仍给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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