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未遂后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的行为定性 |
| |
引用本文: | 黎永红,徐剑磊.盗窃未遂后对被害人实施暴力的行为定性[J].甘肃科技纵横,2012(2):63-65. |
| |
作者姓名: | 黎永红 徐剑磊 |
| |
作者单位: | 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甘肃兰州730000 |
| |
摘 要: | 本论述由被告人李某在一公交车站实施扒窃行为时被被害人发现后,继而伙同他人在公共场所对被害人实施追赶并殴打的案例分析入手,提出了三种不同观点,并从犯罪构成要件、一罪与数罪、转化型抢劫罪等多方面,浅析了行为人在盗窃未遂后对被告人实施暴力行为之定性问题,并从司法实践、社会因素等方面阐述了该案的审判实践活动。
|
关 键 词: | 盗窃未遂 扒窃 转化型抢劫 共同犯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