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司法权的性质及其现实意义 |
| |
引用本文: | 阿依古丽·穆罕默德艾力,潘磊.论司法权的性质及其现实意义[J].甘肃科技纵横,2012(2):66-67,70. |
| |
作者姓名: | 阿依古丽·穆罕默德艾力 潘磊 |
| |
作者单位: | 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兰州730030 |
| |
摘 要: | 关于司法权的性质,学者们相关的论述已经很多了。但是司法权的性质到底是什么,至今仍存在诸多争论。从学者们对司法权性质的相关论述来看,在论述司法权的性质时,有必要厘清"性质"与"特征"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它们之间的区别。在此基础上分析学者们的相关论述,可以自然而然地得出"司法权的性质是一种裁判权"的结论。界定清楚司法权的性质是什么对当前我国的司法实践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即应当按照司法权的性质纠偏目前我国各级法院工作中奉行的能动司法理念。
|
关 键 词: | 司法权 性质 裁判权 现实意义 能动司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