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少年犯罪与死刑
引用本文:宁.少年犯罪与死刑[J].世界知识,1986(6).
作者姓名:
摘    要:今天,世界上除了一些欧洲国家已废除了死刑外,绝大多数国家仍袭用这一传统手段惩治那些对社会有极大危害的亡命之徒。但大多数国家使用这一刑罚时都有一定的年龄限制,对18岁以下的少年犯不判极刑。在两方,关于是否应该废除死刑的急论由来已久。赞同与反对的人各持一端,互不相让。美国最近处决了两名曾在少年时代犯罪的犯人,引起一场是否要对少年犯罪课以极刑的争论。这场官司甚至还引起了网际争论。美国继去年9月处决了一名在17岁时犯有抢劫杀人罪的犯人(处决时已27岁)之后,今年1月又处决了因少年时犯罪被处死刑的、现年25岁的罗奇。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