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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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战武.离婚案件中子女抚育费如何给付?[J].河南科技,2006(9):3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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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战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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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离婚案件中,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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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抚育 子女 案件 生活水平 收入 比例 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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