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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公务员制度
引用本文:金灿荣.日本的公务员制度[J].世界知识,1989(5).
作者姓名:金灿荣
摘    要:明治维新后,日本即着手以英、德等国为模式,建立现代文官制度。1887年,日本公布《文官考试试补及见习规则》,采用文官考试制。1893年又公布《文官任用令》,规定除敕封官外,一般官吏均需通过考试方可录用。日本宫吏制度从此走上近代化轨道。但此时的文官制度有浓厚的封建色彩,明治宪法第10条规定:“天皇定行政各部之官制及文武官之俸给,并任免文武官”。《宫吏纪律》规定,官吏对天皇“必须以忠顺勤勉为主”。人们称这种仍含有封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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