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交往法治化——基于重庆公租房实践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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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海雨.公共交往法治化——基于重庆公租房实践的思考[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12(5):3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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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海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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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重庆401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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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公租房制度的表达与实践”(11BFX074); 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重点资助项目“重庆公租房制度的表达与实践”(11SKC01)阶段性研究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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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重庆公租房建设彰显了本土公共交往的智慧,促进了社会公共利益的良性循环。公共交往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互动交往,有什么样的公共交往就有什么样的社会秩序。公共交往的法治化要求在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实现有效交往的法治规则与法律保障的交往实效两者的统一。公共交往提供了一个动态过程式的行政法治化进路,反映了行政法基础理论本土化的呼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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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租房 公共交往 行政主体 行政相对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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