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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爱与正义的融合——休谟道德哲学启示
作者姓名:白翠红
作者单位:广东韶关学院,广东韶关512005
摘    要:休谟认为,仁爱是最主要的自然之德,正义是最主要的人为之德,在诸种德性中,比较重要的是仁爱与正义。仁爱与正义都起源于人的情感,但两者的情感来源不同、价值依据不同、促进社会利益的方式不同。仁爱与正义适用于不同的领域,在以正义为中心的现代社会,也不能忽视仁爱,仍然应该提倡建立在公正原则上的仁爱精神。

关 键 词:仁爱  正义  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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