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老子的矛盾转化思想的一点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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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成效.对老子的矛盾转化思想的一点看法[J].贵州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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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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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阳师院政教系77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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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春秋末期社会大变动,自然科学也有一定程度的发展,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应运而生。老子哲学中的辩证法内容相当丰富,集中反映在对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认识上。他发现了事物中的矛盾对立,比较系统地揭示出事物存在的相互依赖关系。他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声音相和,前后相随。”(《道德经》第二章,以下引自《道德经》的引文,只注章节。)矛盾双方是对立的统一,一方以另一方为存在前提。同时,他还指出事物往往会走向自己的反面。他说:“正复为奇,善复为妖”,“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五十八章)“反者道之动”。(四十章)他明显地看到了任何事物都无不向它的对立面转化。矛盾着的双方互相转化,只能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在这里,条件是重要的。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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