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离婚后可否单方更改子女姓名
作者姓名:
刘德生
作者单位:
摘 要:
编辑同志:2001年我与周某登记结婚,婚后生有一子。由于夫妻关系日益恶化,2006年8月,我与周某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儿子随母亲周某共同生活,我每两个星期可以探望儿子一次。但离婚后,周某常常设置障碍,不让我看儿子。前不久,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周某擅自更改了儿子的姓名,并经有关部门登记获准。请问:周某可否单方更改儿子姓名?
关 键 词:
姓名
单方
子女
夫妻关系
儿子
协议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