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产品包装使用“供港”二字,温氏公司遭晨光乳业索赔3305万元——“供港”商标欲阻止温氏供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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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伟.因产品包装使用“供港”二字,温氏公司遭晨光乳业索赔3305万元——“供港”商标欲阻止温氏供港[J].河南科技,201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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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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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近日,深圳市晨光乳业有限公司(下称晨光乳业)发表声明称,广东温氏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温氏公司)产品包装擅自使用"供港鲜牛奶制造"标识,其"供港"二字与晨光乳业注册的"供港"商标完全相同,要求温氏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3 305万元。温氏公司则表示,其已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称商评委)提出申请,请求宣告晨光乳业"供港"商标权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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