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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第一”必须落实在行动上——靖州县彩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有限公司安全工作侧记
引用本文:陈晶,周巧生,唐曾军,晏新.“安全第一”必须落实在行动上——靖州县彩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有限公司安全工作侧记[J].湖南安全与防灾,2018(7).
作者姓名:陈晶  周巧生  唐曾军  晏新
摘    要:正"安全第一的宗旨必须要全面落实在行动上。"这是靖州县彩虹烟花爆竹批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虹公司)的座右铭,也是该公司运营至今的准则。彩虹公司占地面积15亩,仓库总限药量8000kg,年销量4000万元,是靖州县最大的烟花爆竹经营企业。2011年12月,该公司正式投入运营。在"安全第一"思想的规范下,该公司从运营至今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目前,该公司正在积极创建三级标准化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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