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序良俗原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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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康慧.论公序良俗原则[J].当代地方科技,2011(24):2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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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康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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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经贸大学,0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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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作为现代民法中的基本原则的公序良俗原则已被大多数国家所采纳,对公序良俗的定义学者们有着不同的见解。史尚宽先生认为,公共秩序谓为社会之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之一般的秩序.而个人之言论、出版、信仰、营业之自由,乃至私有财产、继承制度,皆属于公共秩序。善良风俗为社会国家之存在及其发展所必要之一般道德。并且在法官审判案件时其也是重要的依据.为了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对公序良俗原则的适用做出更为具体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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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秩序 善良风俗 公序良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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