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泰山碧霞祠香钱征收制度考 |
| |
引用本文: | 周郢.清代泰山碧霞祠香钱征收制度考[J].泰山学院学报,2023(4):18-23. |
| |
作者姓名: | 周郢 |
| |
作者单位: | 泰山学院泰山研究院 |
| |
摘 要: | 泰山碧霞祠香钱是明清泰山香税征收中的重要项目之一,清代入山香税废止后,碧霞香钱并未停征。新见乾隆朝山东巡抚法敏题本中涉及其时议定之碧霞香钱管理制度,规定由泰安道纪司主持对钱物的查点存贮,所得资金留作修葺祠庙、山路费用。至乾隆三十三年(1768)因发生碧霞祠渗漏事件,香钱查检收贮使用权均重被收归官府,此制一直延续至民国中期方告停止。
|
关 键 词: | 泰山 碧霞祠 香税 香钱 题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