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委宜宾市人民政府关于授予王国春等三位同志宜宾市首届重大科技贡献奖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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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全省科技大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激发广大科技工作者自主创新和建设创新型宜宾的激情,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近五年来取得重大科技成果并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王国春同志授予宜宾市首届重大科技贡献特等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0万元;授予林纲同志宜宾市首届重大科技贡献一等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授予罗云同志宜宾市首届重大科技贡献一等奖,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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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技贡献 宜宾市 人民政府 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发展观 科技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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