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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市:推行交通安全“首遇制”
摘    要:<正>近日,福建省福安市推广道路交通安全"首遇制"现场会在该市松罗乡举行。据介绍,为全面落实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三年行动",进一步加强农村道安管理,2013年,松罗乡全面尝试推行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首遇制"管理模式,即乡领导干部、包村干部和村两委成员对在辖区范围内道路上首先遇到(发现)的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道路安全隐患,及时劝导、制止、纠正、报告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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