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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初级社会群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
引用本文:孙召路.试论初级社会群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J].苏州科技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1998(3).
作者姓名:孙召路
作者单位:连云港教育学院
摘    要:本文从社会角度,分析了初级社会群体的三个基本形式,即家庭、邻里和自动小群体对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影响,并提出了初级社会群体的衰落是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根本社会原因,指出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具体措施

关 键 词:初级社会群体  青少年犯罪  家庭  邻里  自动小群体  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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