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2014年8月4日5时30分左右,河南省济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二矿(以下简称济煤二矿)23001工作面切眼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70万元。事故发生后,该矿隐瞒不报,直至2014年10月8日才向政府有关部门上报了相关情况。而就在8月4日当天,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通报了发生在黑龙江和江西的两起瞒报谎报煤矿事故,并要求作为反面典型开展瞽示教育。这就不免令人产生疑惑,济煤二矿为何敢顶风作案?为何在各级政府严格管理的高压态势下,瞒报事故屡禁不绝?归根到底,其背后是无法斩断的利益纠葛。上报=停工停产=巨大损失?2014年8月3日22时,济煤二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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