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楚文化”的称谓不宜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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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善才.“巴楚文化”的称谓不宜再使用[J].湖北三峡学院学报,2002,24(6):2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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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善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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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指出了在古代巴、楚两个民族交错杂居的长江三峡地区,不宜用“巴楚文化、来作为这一地区的地域文化名称。因巴文化和楚文化各有特点,虽有一些相互影响或部分融合现象,但尚不构成一种新的文化,故仍不宜随意命名。同时,对“三峡地区是楚文化的摇篮”的提法,也认为不 妥。对有的学者还用“巴楚文化”这一词汇来涵盖从古到今的地域文化,更觉不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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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称谓 “巴楚文化” 词汇 巴文化 楚文化 地域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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