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诉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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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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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黄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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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反诉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程序中,被告向本诉的原告提出的一种独立的反请求,目的是为了抵消或吞并本诉原告的诉讼请求。根据《民诉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被告有权提出反诉。但是并非什么情况下都可提出反诉,根据《民诉法》的有关规定,反诉的提出需具备下列条件:第一,反诉的提起要以本诉的存在为前提,没有本诉就不能提起反诉。第二,提起反诉要与本诉有牵连,即反诉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第三,反诉必须向本诉的人民法院提出,并且本诉人民法院对反诉有管辖权。第四,反诉必须在本诉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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