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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解禁
引用本文:夏和平,汪晓舟.我国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解禁[J].孝感学院学报,2013(4):118-122.
作者姓名:夏和平  汪晓舟
作者单位:武汉工程大学法商学院,湖北武汉430205
基金项目: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2G312)
摘    要:农村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流转一直为我国现行法律所禁止。这一起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农村土地管理法律制度在现阶段市场经济条件下面临日益严峻的挑战。尽管学术界在我国农地使用权能否流转问题上争议很大,但随着这一法律制度得以支撑的经济基础的丧失、对经济建设阻碍作用的凸现以及法律的公平性遭到质疑,解禁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流转已为大势所趋。我国应当因势利导在正确的立法理念指导下,完善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流转的配套法律机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开禁宅基地等农地使用权的流转,科学完善农地使用权流转制度。

关 键 词:宅基地使用权  农地使用权流转  土地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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