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约定俗成的原则来对待“大熊猫” |
| |
引用本文: | 吕植.以约定俗成的原则来对待“大熊猫”[J].中国科技术语,2009,11(1):29. |
| |
作者姓名: | 吕植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
| |
摘 要: | 不管历史上怎么叫,现在毕竟大多数华人都叫“大熊猫”,不妨就以约定俗成为好。动物的普通名不同于科技名词,毫无疑问后者要规范、科学,但是普通名已经叫开了,家喻户晓,个人以为没有必要更改。不管是叫“大熊猫”还是叫“大猫熊”,人们都知道指的是哪一种动物,不会与别的动物混淆。如果非要因为它属于熊科,就改叫成大猫熊,
|
关 键 词: | 大熊猫 约定 科技名词 动物 通名 熊科 |
收稿时间: | 2009-02-25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科技术语》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
| 点击此处可从《中国科技术语》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