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野生动物“讲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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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蒋高明.与野生动物“讲和”[J].科学大观园,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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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蒋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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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科院植物研究所 首席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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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最近,从有关报刊上看到我国新疆、内蒙、辽宁、湖北、甚至首都北京等地野生动物损害农牧民庄稼、猎食牲畜等报道,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对人民群众的财产损失给予关注。因为有法律的保护,一些野生动物依然“逍遥法外”,是捕杀野生动物?还是任其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应当这样才能面对这样一种“既要保护又要发展”的突出矛盾呢?明智的做法是首先解决社区群众的生存压力,将有限的费用集中到人身上,而不是集中保护物种忽略保护生境的重要性。目前国家花在保护一个东北虎物种或者兰花的费用高达十几亿,而真正对这些物种造成威胁的是它们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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