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国古代家族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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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孙智奇.浅议中国古代家族法[J].科技信息,2006(9):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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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智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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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鹤煤集团(公司)技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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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家庭是人类社会一定发展阶段出现的社会现象。这里的发展阶段,与人类认识和利用自然的能力相关联,特别是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发展变化促进了家庭结构和职能的变化。在初民社会,原始人类的联合是为了在强大的自然面前赢得生存的机会,这时的共同体是杂乱而不稳定的,没有所谓的亲属和家庭。经过漫长岁月自然选择规律和人类自身的观察思考,逐渐出现了婚姻的萌芽,进而形成血缘家庭。这样,古代社会成为“一个许多家庭的集合体”,而不再是“一个个人的集合”。家族,作为古代社会的细胞出现并成为社会关系中的主要角色。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从家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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