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1年1月19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张江高新区建设成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务院的批复中指出,"同意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参照执行《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中确定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的开展股权激励试点、深化科技金融改革创新试点、支持新型产业组织参与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政策措施。"本文将依据国务院批复精神,对财政部、科技部联合出台的《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实施办法》(财企【2010】8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行解读,希望能对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开展股权激励试点工作提供些许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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