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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
引用本文:陈连喜,张怀重.关于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思考[J].中州大学学报,2015(2):117-121.
作者姓名:陈连喜  张怀重
作者单位: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教务处
基金项目:201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改项目“司法类警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探索与实践研究”(2014SJGLX469)
摘    要: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具有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共同目标,又体现鲜明的行业性,突出政法人才政治性、法律性、教育性和强制性等职业特征。目前我国司法类警官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存在诸多问题,各院校在自身定位、管理模式、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育教学方法等方面暴露出一些弊端,本文从明确目标、准确定位、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训模式和建设"双师教学团队"等方面提出若干思考。

关 键 词:司法类警官院校  人才培养模式  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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