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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法制的历史地位
引用本文:陈晓枫,殷耀德.魏晋南北朝法制的历史地位[J].孝感学院学报,1995(3).
作者姓名:陈晓枫  殷耀德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法学院
摘    要:魏晋南北朝在中国历史上处在大动乱大分裂时期.各封建王朝为了巩固和发展自己的政权.十分重视立法工作的法律运用,在全面总结秦汉法制成果的基础上,使中国封建法律从编纂体例、内容、形式、概念以及司法制度等方面都获得了突出的创新和发展,从而为完善我国封建法制起了十分重大的作用,在中国法制史上占据着不朽的历史地位。

关 键 词:魏晋南北朝  法制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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