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科学名词审定的原则及方法(1990年1月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全体会议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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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总则1.1 审定科技名词(术语)的任务是给科学概念确定规范的中文名称,以统一我国的自然科学名词。1.2 本条例作为《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工作条例》的附件,对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工作中的原则、方法、体例等作具体的规定和说明。1.3 本条例是科技名词审定工作的通则。各学科审定分委员会应遵照执行。各学科的特殊问题,可自行适当地补充规定,并报名词委员会办公室。1.4 少数民族语言科技名词(术语)的审定与统一工作的方针、政策、方法以及组织安排,由各自治区有关部门根据本民族语言文字的特点和具体情况自行决定。2.订名基本要求2.1 科技名词的用字应执行国家对语言、文字的有关规定。定名要符合我国汉语的构词规律。2.2 贯彻“一词一义”的原则。2.2.1 一个概念应确定一个与之相对应的规范的中文名词。2.2.2 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学科中如果已分别有统一的名词,确实不宜统一为一个名词时,特殊情况允许分别订名,在注释中以“又称”列出另一个订名。2.2.3 为便于了解情况,提供参考,与所公布的名词概念相同的异名,可选择某些常用的列在注释栏中,并分别冠以“又称”、“简称”、“俗称”、“全称”、“曾用名”。2.3 协调一致的原则。2.3.1 学科间交叉的词,由该词所属的主学科定名。订名时注意“副科服从主科”、“主科尊重副科”的原则。2.3.2 不易分清主、副学科关系的交叉词,几个学科要互相协调,统一订名。2.3.3 与国内已发布的、有影响的名词术语方面的标准及出版物,原则上应协调一致。个别不一致的,应充分协商、慎重订名。2.3.4 订名有严重分歧的名词,暂不宜统一时,应继续调查研究,条件成熟后再公布。2.3.5 各学科以外国人(地)名命名的名词,其外国人(地)名的译名由委员会的“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组织讨论复审,按照“名从主人,约定俗成,服从主科,尊重规范”的原则,协调一致。协调委员会开会时应请有关学科的审定委员会派人参加。2.3.6 各学科委员会在三审前应广泛征求意见,必要时可召开各种形式的协调会、座谈会。2.4 订名要遵从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和约定俗成的原则。2.4.1 科学性:订名一般应反映名词的科学概念和本质属性。对不科学的,易引起概念混乱的订名应予以纠正。2.4.2 系统性:1.在审定工作中各学科应按学科的概念体系,系统地进行订名。2.基础性名词确定后,其派生出的词应与之相对应。2.4.3 简明性和约定俗成:1.订名要易懂、易记,使用方便,不使用怪僻字。2.尊重“约定俗成”的原则。对应用面较广,虽不很科学但使用已久,已为大家接受的词,力求稳定,不轻易改动。2.4.4 当科学性、系统性、简明性和约定俗成互相矛盾时,要综合考虑,合理订名。3.关于选词3.1 各学科审定委员会负责审定本学科的基本词。3.1.1 基本词是指:(1)本学科较基础的词;(2)本学科特有的常用词;(3)本学科的重要词。3.1.2 尽量少收其他学科的词。这些词由其所属的主学科审定。3.1.3 主学科对本学科的基本词可系统收词,渗透到其他学科的词一般不收(或少收);某些词虽常用,但明显属于其他主学科的基本词,则应少收。3.2 注意选收科学概念清楚的、相对稳定的新词,使审定工作能反映当代学科发展水平。3.3 已淘汰的、无现实意义的名词一般不审定。3.4 各学科可按本学科名词的概念层次、难易、重要性、工作量等情况分批选词,审定、公布。4.定义4.1 定义是该词本质属性的表述。即用最简练的文字,准确、清楚地说明该词与其他事物区别的本质属性(该词的其他说明,如原理、构造、源出、特点、应用等一般不写),作为所公布的名词“所指”的依据,避免使用中产生误解或混乱。4.2 定义工作的安排可分两步走:各学科第一批名词审定时可以只对概念易混淆的、有争议的、新出现的以及具有我国特点的名词写出简明的定义或说明。第二批审定时除少数外,一般应给出定义或注释(将试点后进行)。有条件的学科(资料、人力条件)和某些与社会科学交叉的学科应该定名、定义一步完成。4.3 科学概念的内涵,往往不断发展变化,定义只能代表当前的认识。如果对某一重要科技名词的概念本质有争议或认识不清的可以暂时不写定义,或写出说明性注释。4.4 定义的一般方法是:种差+属例如:偶数 能被2整除的数 (术语) (种差) (属)比较复杂的概念表述时,根据具体情况,达到4.1节的要求。5.编排体例5.1 词条按学科的相关概念体系排列。例1 概念体系的框架例2 词条排列(以天文学为例)日 月 年视日 恒星月 回归年恒星日 朔望月 恒星年太阳日 太阳年平太阳日5.2 中文词后附与该词概念对应的英文(或拉丁文)名。我国特有的术语若无习惯的英文名,或暂时无法确定英文名,可不写。5.3 词条按下列方法编序码,序码分为两节:第一节代表专业序号,第二节为该词在本专业中的序号。例:02 天体测量学 02.001 天体测量学 02.002 球面天文学 02.003 实用天文学5.4 符号用法5.4.1 中文名中[ ]内的字为可省略的字。例:偏[振]光镜 polariscope5.4.2 一条中文词若对应相同概念的两条以上的英文词(包括缩写词),则将最常用的英文词列出,并用“,”分开。例:平均位置 mean place,mean position 图象数字仪 photo-digitizing system,PDS5.4.3 一条词在本学科中有几个不同的涵义时,用(1)、(2)分别写出英文和定义。例:大距(1)greatest elongation 内行星或卫星距角达到极大时的位置。 (2)elongation 天极与天顶之间上中天的恒星在周日运动过程中,其地平圈与子午圈交角达到极大时的位置。6.索引6.1 正文后附名词术语的英汉索引和汉英索引。6.2 英汉索引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并注明该词在正文中的序码。希腊文、阿拉伯数字及罗马数字不排序。例:①Alpha ray按“A”排。 ②αray按“r”排。6.3 汉英索引按第一个汉字的汉语拼音排序,并注明该词在正文中的序码。例:①Am星按“xing(星)”排。 ②α射线按“she(射)”排。繁体字版本的汉英索引按汉字的笔画数排列,笔画数相同时按笔顺(横、竖、撇、点、折)排。7.审定程序各学科审定委员会按下列程序工作(不包括繁体字版本):各步骤说明:1.准备工作主要包括明确审定的要求,确定学科概念框架及专业分工。2.按专业分工分别收词。3.初审:各组分别初步审定本专业范围内的词(选词、排序、订名),确定需定义的词,分工写定义。若专业组成员很分散,初审可由组长负责。4.初审稿整理后(包括定义)打印二审稿。5.二审:召开全体委员会议,从收词、订名、定义、排序等方面审定二审稿。6.整理后打印成征求意见稿。7.发征求意见稿:本专业的主要专家、学者、主要单位以及有关专业审定委员会和其他关系较密切的单位都应征求意见。与外国人(地)名有关的名词,单独列出交委员会办公室,由“外国自然科学家译名协调委员会”讨论协调。8.对返回的“征求意见稿”,由专人逐条整理汇总。与有关专业重复的、不统一的词应进行多种形式的协调(书信、口头)研究。9.三审(终审):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汇报征求意见情况。对本批公布的词的订名、定义等全面审查初步定稿。10.三审后整理成上报稿,作到清稿、定稿,必要时可召开主任、副主任或组长会讨论解决定稿中的遗留问题。定稿后拟写前言、编订说明、列出委员会名单。填写“报批表”,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签名后上报。11.全国委员会主任再次请有关学科的全国委员和专家提出复审意见,分委员会召开扩大会对所提意见复议。12.全国委员会主任签字批准。13.办公室组织编辑、出版。14.出书正式公布。15.以上程序可根据各分委员会具体情况酌情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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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rinciples and Methods of Examining and Unifying th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erm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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