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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科学名词释义工作的一些体会
引用本文:顾钧禧. 关于科学名词释义工作的一些体会[J]. 中国科技术语, 1991, 0(1): 3
作者姓名:顾钧禧
摘    要:在科学名词审议过程中,我们往往会遇到一些概念不清、标准不一的名词,因而使审议的意见分歧而难以统一。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定名时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或者说,还没有进行严格的释义工作。为了使审定的名词不易产生理解上的差异,不论已审或待审的名词,都应先给出客观的定义,或予释义,就能使名词的审定工作迅速向前推进,以便在审定之后,不致产生不同的理解,也不会使名词审定孳生反复的可能。我参加大气科学名词审定工作已有多年,我们分委员会已经审定了大气科学第一、二批名词共约二千余条,其中第一批一千一百余条已经由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复审公布。在第二批名词复审之前,全国委员会指示我们应把工作重点转移到释义工作上,指定我们分会为释义工作试点单位之一。科学名词的释义工作,基本上是给出定义,使读者正确理解词的概念,以便正确使用。对于一般名词,可以写成一句话,而且可用“种差+属”的结构方式。这样写出来的实际上是一个带有修饰语的名词短语,要把标题(名词)和“是”或“指”等动词加上去,才成为完整的文句,而事实上,“是、指”等词是略去不用的。这种定义方式,在一般情形下,可以写成“定语从句+名词(或属性词)”或“名词从句+的+名词” (1)一般名词都可用此格式来下定义的。例如:“气象电码——代表气象要素特征及天气演变情况的专用电码”。这是较简明的例子,也是较普遍地使用的格式。但是也有一些定义内容比较复杂的名词,如按照上述格式来写,势必把定语(名词)从句写成一句比较庞杂的名词从句,从而会得出一句与汉文结构很不相符的文句,即所谓西化的文句。这种情况须要避免。为了免除这种西化式的文句,我在释义工作中再三思考汉文结构的特点,可以用下列方式把一部分限制性定语从句写在它所修饰的名词之后,而在此名词的前面须加上“符合下列条件”(或类似语词)。这就是说:“符合下列条件的”+名词:名词从句。(2)这种结构形式之所以产生,主要是由于汉文中比较复杂的定语从句不可能全放在名词之前,而放在名词之后的定语(从句)一般又不会起限制性的作用;也就是说,这是汉文与外文(如英文)的不同之处。英文定语从句有限制性和非限制性两种,都放在名词之后,不会有庞杂之感。汉文则不然,定语从句本来无限制性和非限制性之分,如要使它起较强的限制性作用时,应该放在名词之前,但文句庞杂又不符汉文习惯,从而产生了矛盾。而且在实际事物的定义中,有的作为种差的定语从句,与作为属性的名词关系紧密,有时定语从句中又含有属性词不能放在名词之前,而只可放在名词之后。因此为了解决这一矛盾而提出上述第(2)种结构形式。举例来说,流线(气象学用语)的定义,可以写为:“符合下列条件的许多点的连线:这些点的风矢量都与连线相切。”这里,定义是一个完整的名词词组,其中修饰属性词(连线)的从句,一方面是安排在属性词之后,而在属性词之前已用“符合下列条件”作为提示语,又用冒号在属性词之后作为连接符号,从而使后面的从句起到提前的限制性修饰作用。在此还需说明,用(2)式表示的限制性定语从句有这样一种特殊情况,即它含有属性词但不能用“它”或“之”代替而安排在属性词之前。如在“流线”的定义中,勉强用“之”来代替属性词,可以改写为:“具有各点的风矢量与之相切的曲线(连线)”。但这定义比较费解之处在于各点、风矢量、与曲线(连线)的关系如何并不明确。虽然其中曲线或连线,用字上可以选用,但选用的结果都不妥当。所以,经过审慎考虑,流线的定义还是以第(2)格式的表达法比较妥善。(2)式中“符合下列条件”这一词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而改为类似的词组,例如,属性词为仪器、设施之类时,可以改为“具有下列性能”,而为天空现象等时,可以写:“呈下列现象”,以及其他等等类似词组。这是要看实际情况来决定,不必拘泥于某一说法。还有一类名词是仪器、设备的动作、操作……之类的名词,譬如说人造卫星在探测地球上空的云象时有“自动图象传输”一名词,这是卫星的一种操作过程,下定义时可以用“操作”、“过程”作为属性词,而在前面加定语从句作为种差词。这当然是可行的,但如把“的”和“操作”(或“过程”)略去而把前面的从句作为定义句,反而显得简明扼要。所以“自动图象传输”可以定义为:“在轨道上运行的卫星对所探测的对象(云象)边扫描边自动传送到地面来”。这一简明的定义是第(1)格式中把“的过程”略去的结果。因此定义的第(3)格式是“定义句(即可作(1)式中的名词从句的文句) (3)以上所述,是用一句话下定义的三种格式,但有一些描述性、叙述性的名词,或接近专有名词性的名词,其概念比较复杂而其重要的内涵需按实际情况适当写出。其中写在前面的是定义的基本部分,已经是比较完整的定义文句,但对读者理解起来尚有嫌不足的部分,而需要适当补充。要补充的需要写在后面,形成定义的补充部分。今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一点。1.“泰罗斯卫星一美国发射探测气象的试验性卫星[系列],英文名Tiros是‘电视和红外观测卫星’一词的缩略词”。2.“泰罗斯-1号卫星——美国发射的泰罗斯卫星系列的第1颗;于1960年4月发射”。这两个定义的前面部分是定义的基本部分,而后面的是注释部分,而且是相当必需的部分。当然,注释部分还可扩展,如对泰罗斯-1号卫星讲,还可补充这颗卫星的大小、重量、形状、轨道形状、高度、周期、倾角等等,这些都是专有名词的内涵,但补充的必要性比之上述定义的第一补充语则是次要的了。定义的基本部分+定义的补充部分(即重要内涵的适当展开) (4)总之,自然科学名词中,有一小部分名词的定义如用一句话来表达时尚有不足之处,最好要有所补充,放在定义(的基本部分)之后。这一点可以说是定义结构的第(4)种格式。


Some Personal Experiences on the Definitions of Scientific Terms
Gu Junxi. Some Personal Experiences on the Definitions of Scientific Terms[J]. Chinese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erms Journal, 1991, 0(1): 3
Authors:Gu Junxi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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