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日本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基本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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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苑乔,吴蕃蕤.简述日本环境行政管理体系基本模式[J].广东科技,2010,19(9):18-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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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苑乔 吴蕃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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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广东省技术开发中心 2. 广东省生产力促进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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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日本的环境管理以环境法律体系为依据,从中央至地方形成了较为完善而有效的管理体系。【背景资料·日本行政管理体系】日本的立法机关为国会,由参议院(亦称上院)和众议院(亦称下院)两院构成。中央政府行政由以总理大臣(首相)为首的"内阁行使行政权,共同对国会负责",具体工作由各省厅(相当于部委)负责执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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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管理体系 环境法律体系 日本 环境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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