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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华沙公约》到《蒙特利尔公约》——论国际民用航空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演变
引用本文:李海红.从《华沙公约》到《蒙特利尔公约》——论国际民用航空承运人责任制度的演变[J].当代地方科技,2008(12).
作者姓名:李海红
作者单位: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
摘    要:为了从法律上规范日益兴起的国际航空运输行业,呵护这一造福全人类的新兴产业的健康成长,保护旅客、货主的合法利益,明确承运人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929年10月12日,德、意、日、美、法等国在波兰首都华沙签订《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通称《华沙公约》,第一次对国际民用航空进行私法调整,第一次在国际公约中对航空承运人的责任加以规定。在其后的70年时间里,《华沙公约》以及对它加以修正而产生的一系列议

关 键 词:民用航空  承担责任  华沙公约  责任限额  附加议定书  蒙特利尔公约  旅客  承运人责任制度  受雇人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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