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晴雨录奏报及资料的可靠性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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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炳涛.清代的晴雨录奏报及资料的可靠性评估[J].自然科学史研究,2022(2):202-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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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炳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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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电机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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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20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清代雨泽奏报的资料整理、制度运行及气候重建研究”(项目编号:20BZS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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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晴雨录”奏报是清代雨泽奏报制度的重要形式,早在康熙六年就已经出现,但仅限于京师地区。康熙二十四年在各行省推广“晴雨录”奏报以失败告终,只有北京“晴雨录”奏报一直坚持到清末。根据奏报主体的身份,现存“晴雨录”档案可以分钦天监《晴雨录》、织造《晴雨录》、太监《晴雨录》和巡抚《晴雨录》,前三者在记录内容、格式、奏报时间等方面均存在差异。清代“晴雨录”档案在历史气候重建方面具有重要价值,通过利用异源资料(日记资料、“雨雪分寸”档案)的比勘发现,三种类型的《晴雨录》与其他资料的相似度均高于85%,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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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清代 “晴雨录” 制度运行 内容 可靠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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