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我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基本框架
引用本文:黎平,葛富荣,周雅风.我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基本框架[J].上饶师范学院学报,2022(5):52-58.
作者姓名:黎平  葛富荣  周雅风
作者单位:景德镇陶瓷大学法学系
基金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JC21225);
摘    要:我国地理标志保护存在商标法保护、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三套体系并行的局面。自地理标志在《民法典》中被赋予单独客体地位以及“潼关肉夹馍”“逍遥镇胡辣汤”事件发酵后,地理标志专门立法问题再次引发持续热议。从夯实地理标志保护和管理基础、凸显地理标志运用效益和扩大地理标志互认互保范围的角度看,我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均有其必要性。我国现行法具有良好基础,加之国际上存在可资借鉴的成功经验,也使得我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具有可行性。未来,我国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框架应该包括地理标志一般规定,地理标志注册、注销程序和监督机制,地理标志权利行使及保护,地理标志侵权认定及例外、救济方式,地理标志国际互认等方面内容。

关 键 词:地理标志  专门立法  必要性  可行性  立法建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