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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洗钱罪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430060
摘    要:针对日益猖獗的洗钱犯罪,《刑法修正案(六)》将洗钱罪的"上游犯罪"扩展为七种,顺应了时代潮流,具有极大合理性。但是,关于"洗钱罪"的诸多问题。比如犯罪客体、明知的内容和程度、"上游犯罪"本犯能否成为洗钱罪主体等等,在我国理论界均争议较大。本文拟对几个争议问题抒己管见。

关 键 词:上游犯罪  明知  不可罚的事后行为  期待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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