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第四章第四十四条
摘    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加强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储备,根据当地实际合理规划和建设区域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基地,整合当地应急救援资源,建立装备先进、反应快速、具有专业救援能力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专业队伍。

关 键 词:应急救援体系  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机制  人民政府  合理规划  专业队伍  救援能力  区域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