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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参考
摘    要:国家对出口许可证作出新规定最近,国家对出口许可证作出如下规定:出口许可证的发证机关: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和外经贸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财委(厅、局)、外贸局。出口许可证分级签发原则:属于主产地发证机关发证商品,所有企业出口时,必须到指定主产地发证机关申领出口许可证;实行单轨制计划管理的中央各部门外贸(工贸)公司和实行双轨制计划管理的中央各部门外贸(工贸)总公司自营部分出口,凭配额向外经贸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申领出口许可证,其中属于指定发证机关主产地发证的商品一律到指定发证机关和主产地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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