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视角下的生态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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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周卫.环境法视角下的生态安全[J].当代地方科技,2009(3):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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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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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深圳大学法学院,518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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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虽然难于在法律中定义,但生态安全仍然有赖环境法的保障。圆明园防渗工程案表明,生态安全始终是相对的安全,法律所能提供的保护只能是有限的保护。生态安全作为我国环境法的立法目的确认,是环境法的发展和环境立法目的推进的表现,它和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在根本上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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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生态安全 环境立法 立法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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