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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下能源企业履责绩效研究 ——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
引用本文:刘传俊,杨 琪,张倍元.碳中和下能源企业履责绩效研究 ——基于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J].科技与经济,2022,35(2):6-10.
作者姓名:刘传俊  杨 琪  张倍元
作者单位:1 太原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太原 030024;2 太原科技大学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太原 030024
摘    要:以中国73家能源行业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运用组态分析思维和模糊集定性比较分析(fuzzy set qualitative comparative analysis,简称FsQCA),基于能源-环境-经济协调发展理论,将市场化水平、环境管制、企业规模、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设为前因条件,探讨影响能源企业履责差异的多重复杂因素和复杂因果机制。研究结果显示,能源企业高履责绩效的驱动机制分为外部约束主导型和内部治理主导型2条路径,外部约束主导型包含2条子路径,内部治理主导型是大企业、高盈利和低负债的联动匹配;产生非高履责3种组态的主要原因为企业内部治理差或者外部约束力不强。由此提出政府要加快市场化建设、加强环境规制,企业要践行低碳要求、加强内部治理的建议。

关 键 词:能源企业  企业社会责任  FsQCA  组态分析  “能源-环境-经济”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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