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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成因
作者姓名:张海峰
作者单位:威海职业职业学院
摘    要:按照我国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称少年,已满18周岁不满25周岁的人称青年,两者合称青少年,这一时期的犯罪,称青少年犯罪。近年来,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为国家注入了新的活力和生机,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带来了某些精神垃圾,处于这一时期的青少年,一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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