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政府在创新体系中的作用方式及启示 |
| |
作者姓名: | 姜军 武兰芬 李必强 刘晓敏 |
| |
作者单位: | [1]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2]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 [3]上海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系 |
| |
摘 要: | 2002年“商业科技管理部门的总统预算”指出,政府的作用是创造一个积极的环境,在此环境下,创新和财富创造是由私人或企业——而非政府——繁荣发展的。美国国家创新体系的特点是充分发挥企业作为创新主体的作用,政府仅进行必要的干预。政府只从供给、需求和环境保障等几个方面实施一些有利于企业创新的措施,促进美国国内技术创新活动的开展。在美国“新经济”发展中,政府的直接干预减少了,但它的作用并没有减弱,反而更重要了,政府的职能集中于为市场机制发挥作用,为实施持续创新提供政策和制度条件。
|
关 键 词: | 发达国家 创新体系 政府职能 科技管理 美国 投资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