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传统的“安定”取向与现代法治要求之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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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平.论传统的“安定”取向与现代法治要求之冲突[J].许昌师专学报,1998,17(3):2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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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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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以德为政,民安不争的社会“安定”思想,是中国法律文化传统的价值取向,这种文化传统有巨大的历史惯性,直到今天,秩序稳定在立法决策层那里依然作为中心价值取向,毋庸置疑,秩序稳定是任何一个社会发展的重要条件,而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的长治久安,根本而可靠的办法是实现法治。现代法治特别是社会主义法治下的秩序是以维护民主,平等,自由为目标的,是个体实现权利义务行为的有序性与国家行使权力的有关性的统一,而传统中的“安定”价值取向与此有着明显的矛盾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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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法律文化 法律 现代法治 社会稳定 价值取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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